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摘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摘录
第二条:“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
第二十二条:“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三十三条:“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第四十条:“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四十七条:“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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