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和《淮北师范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校教字〔2020〕45号)等文件精神,请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新专业教师、青年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等环节进行重点督导,督导听课结束后一定及时与师生交流并反馈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本学期末提交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情况汇总表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2.对学院的日常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督导,加强理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试卷质量、毕业论文(设计)、教研活动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制定具体详细的检查任务,检查后各项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保管。
3.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召开一次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任课教师上课情况及对教学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学期末提交一份学生座谈会情况总结。
4.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上述相关材料。
5.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的工作计划和第一周督导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评价与督导处(学院楼902,联系电话3802102),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刘晨光邮箱。
教学评价与督导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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