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切实推进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内涵式发展,提高环境类专业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皖教高〔2017〕1号)精神和《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工作计划》等文件,结合环境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 2020年度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列入 2020 年度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评估的学校及专业,共计 13 所学校、15 个环境类专业(见附件 1)。
二、评估标准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
三、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专业自评、专家盲审和专家组部分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自评
各相关高校对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 2)的要求,开展自评,撰写《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 3)等评估材料。
(二)专家盲审
所在学校将环境类专业的评估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后,经专委会审核,由秘书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7 位专家进行网上盲评。
(三)实地考察
根据教育厅的精神要求结合网评专家需求,视情况对材料评估结果前 10%和后 10%的专业可以进校实地考察。专家组进驻相关高校,以听取专业汇报、深度访谈、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
四、工作安排
(一)2020 年 8 月 20 日前,所在学校完成专业自评,并在“安徽省本科专业评估及认证系统”中填报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ahpass.ahu.edu.cn/ahpass/loginPage(请使用 Chrome、360 极速模式、Firefox、IE10 浏览器访问)。
(二)2020 年 8 月 30 日前,各学校将《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 3)双面打印(附件证明材料可以单面复印)报送材料,独立装订,一式 6 份(附件证明材料装订 1 份)交至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邮编:230036)联系人:张云华老师
电话号码:13955133401
邮箱:yunhua9681@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各院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实证材料备查。
(二)申报材料应在学校范围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存档备查。
(三)所有观测点数据除特殊要求外,均填报近三年数据。评估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关于时点、自然年、学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如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7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四)如对指标体系有疑问请联系:安徽农业大学张云华,电话:13955133401。如对评估系统使用有疑问请联系系统维护员,电话:0551-62950130。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环境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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